“非常感谢,让你们费心了。”2月22日,申请执行人盛某某的母亲将刻有“无私奉献,热心为民”、“为民解难,执行迅速”的两面锦旗送至祁门县人民法院,并对执行干警一再表示感谢。
2013年8月盛某与张某离婚后,约定由盛某抚养女儿盛某某,张某每年支付抚养费用,但是张某一直未按约定履行相关义务,3年内盛某为小孩的抚养费依次来法院申请执行过3次,张某也曾因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被纳入过失信名单、限制高消费。2021年12月,盛某再次向法院申请立案执行2016至2021年度女儿的抚养费,在案件办理过程中,承办法官释法明理,阐明利害关系,为人父母对子女要承担抚养义务,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将面临法律的严惩。严厉的话语,强硬的执行手段,给张某留下了深刻的印象。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,张某最终给付了全部抚养费。
2022年11月,张某又未按期支付女儿2022年度的抚养费。盛某无奈之下,只好又向法院申请执行。在强制执行措施的威慑下,张某主动联系法院:“法官,我的账户又被你们法院冻结了,我马上想办法去筹钱”。案件执行过程中,张某向案件承办人表明自己不是刻意拖欠,实在是因为自己手头不宽裕,欠了外债,女儿的抚养费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。立案执行的第三天张某向女儿账户打款,并向案件承办人承诺:以后一定会按期支付抚养费。
作为公正司法的“最后一公里”,执行工作肩负着将“一纸判决”转化成“真金白银”的重任。祁门县法院将持续推进执行攻坚,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,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,让执行有力度更有温度,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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